澳大利亚的转让定价规则遵循全球公认的原则,确保关联方之间的国际交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这意味着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应在类似情况下与和独立方交易的价格相一致。
过去几年中,ATO(澳大利亚税务局)在检查和审计转让定价方面越来越严格。外资企业纳税人在ATO审查中通常会被问及其转让定价相关的安排。ATO对跨国集团信息透明度有很高的期望,这对于总部位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企业来说可能会感到陌生。转让定价规则与一些其他规定有着紧密联系,主要包括资本稀释、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混合错配规则、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审批流程、商品及服务税(GST)和关税。
澳大利亚的转让定价立法参考了OECD(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指南。这些原则适用于OECD国家以及一些非OECD司法管辖区。但不论怎样,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有其自己的转让定价方法,应当仔细评估与考量。
鉴于澳大利亚实行自我评估税收制度,企业必须保存详细的转让定价文档,以证明其转让定价实践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如果未能遵守文档的要求,则无法获得处罚保护。
这需要对以下几项进行详细分析:
- 与被审查的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实际条款和条件,包括各自相对贡献的功能性分析。
- 最适合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
- 适用于关联方交易的独立交易条件(通常以基准分析的形式,取决于所选择的方法)。
- 根据年度实际条件与独立交易条件的比较,是否存在转让定价利益,包括是否需要在所得税申报表中包含任何转让定价调整。
虽然转让定价支持性文件不需要提交给ATO,但大多数企业(作为其国际交易计划(IDS)的一部分)需要披露是否已准备好转让定价文档。IDS向ATO提供企业关键国际税务风险领域的详细信息,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如交易性质、金额、所应用的方法、对方司法管辖区等。
澳大利亚的转让定价文档类似于经合组织的本地文件,但有若干额外的法定要求。在澳大利亚,这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澳大利亚本地文件,该文件是澳大利亚国家报告(CbC Reporting)声明的一部分,仅适用于被视为国家报告实体的纳税人(即大致属于全球收入超过10亿澳元的跨国集团的一部分)。
澳大利亚本地文件包括在A部分中要求的详细的公司间交易清单,还包括B部分和简短形式本地文件。
澳大利亚的转让定价规定和文档要求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没有最低限额规则。
然而,澳大利亚税务局也承认,准备符合所有转让定价要求的文档可能会带来不成比例的行政负担,而这种负担与不遵守转让定价规则的风险相比是不相称的。因此,ATO为某些低风险/低重要性类型的交易和实体开发了一系列简化的转让定价记录选项。
如果ATO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政策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则可以对企业的应税收入进行调整。
但对于不合规行为仍可能施加处罚,包括重大处罚和利息费用。
这些处罚对于属于大型跨国集团 (SGE: Significant Global Entity) 并被视为重要全球实体的企业来说会大幅增加。澳大利亚的转让定价规则是全面的,旨在确保跨国公司支付其应缴的澳大利亚税款。遵守这些规则需要仔细分析考量,并应在提交澳大利亚所得税申报表之前进行年度审查。企业应将转让定价文档应准备好,以便在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要求时能够提交。与关联方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应积极管理其转让定价风险,以避免潜在的调整和处罚。
重点行动项:
1. 作为澳大利亚税务合规的一部分,每年进行审查并记录转让定价。
2. 考虑是否有任何简化文档的选项可供选择。
3. 每年进行审查并确认您的SGE状态,以确保您了解处罚风险并能处理可能需要的任何额外申报。